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
日期:2021-07-30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
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:2021-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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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自2021年8月1日起,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。具体执行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1年7月28日
转自:国家税务总局
日期:2021-07-30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
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:2021-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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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自2021年8月1日起,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。具体执行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1年7月28日
转自:国家税务总局